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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声誉建设中的政府管制

2007-11-01 00:00:00 来源:《特区经济》2007年06期 作者:柳士双

  声誉是行为主体的一项总体性无形资产,地方声誉是由政府声誉、企业声誉和个人声誉组成的声誉集合。地方声誉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但其组成主体的多元化、具体内容的模糊性和信息的行政垄断性使得对其建设和维护存在很多困难。政府管制有其适用范围约束,因此对地方声誉建设要实行有限管制,政府管制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城环学院湖北武汉430079【关键词】:声誉;地方声誉;建设;政府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