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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直销行业增值税的管理

2007-07-02 00:00:00 来源:《特区经济》2007年06期 作者:米旭明;黄黎明

  备受关注的《直销管理条例》已经于2005年12月1日起生效,这标志着中国直销市场的正式全面开放。作为一种特殊的经营模式,直销无疑对现有的税收征管水平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因为:一方面,《直销管理条例》中没有涉及到税收问题,税法中也缺乏相关规定;另一方面,由于直销业固定店铺少流动性强、直销人员纳税意识参差不齐、经营活动中现金交易较多等原因偷漏增值税的现象较为严重。加强对直销业增值税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单位】:深圳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系广东深圳518060(米旭明);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广东深圳518040(黄黎明)【关键词】:直销行业;增值税;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