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8 00:00:00 来源:《特区经济》2007年03期 作者:杜立聪
摘 要:合同默示条款制度为英美法系所确立,其目的在于体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以补充合同漏洞。默示条款的产生有理论依据,其效力与明示条款不同。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实质上的默示条款。
上一篇知情权的权利属性及其宪法保护
下一篇内部控制新发展——ERM概念框架
主管:教育部
级别:6
级别:3
主管:农业部
主管:北京电信公司
级别: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