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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研究

2018-10-20 00:00:00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2018年10期 作者:李麒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研究

李麒

李麒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辽宁大连 116000

摘要: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合当下的发展趋势,管理体制的落后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本篇文章主要研究未来我国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方向,按照现有改革办法的不足、省级层面集中、全国层面统一的三步来推进,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国新型城镇化要求,满足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发展需求的公积金管理体制。

关键词:公积金管理制度;发展趋势;住房保障体系

一、概述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发展推动住房从实物分配转成货币分配,促进福利性住房制度向以市场为主体住房制度的转变。随着住房公积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和社会影响力的逐渐增强,带来许多可以看得见的益处,这使得它在住房体系中地位得到提升。但是有好就有坏,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存在许多不足亟待解决。例如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和管理的效率问题就屡屡遭到质疑。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住房基金所积压的问题得到爆发,关于缴存费用的覆盖、提取、分配、使用、投资机制,又或者是监督、管理、决策的制度缺陷的显露,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如果要执意下去只怕会卡在瓶颈出不来,更加不会有所谓的发展。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不是要讨论改不改,而是要讨论怎么改,怎么才能顺应社会,或者说大部分民众的响应。这里面的重中之重,我们应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重新定位,敲定其性质,以此为基调建立起适应现代发展的新制度,这将有利于住房制度改革和完善的新办法,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便利。

二、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问题

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其管理体制的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2.1公积金的缴存制度问题

近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已经可以实现全覆盖的缴存,但是城镇中的民营企业,民办社会组织等为了节省开支、控制成本来逃避社会责任,不足额缴纳或者根本不缴纳公积金。对公积金的缴存政策采取消极的态度。另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无强制缴存措施,现行法律并没有完善这部分。也因此住房公积金并没有被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如果发生纠纷并没有什么有效的保障措施。从另一个面来看,我国住房公积金并没有达到全方面的覆盖率,根据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展要求可知,目前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积与国家的发展要求达不到匹配或者说两者根本是不同步的。

2.2公积金的分配、使用、投资问题

我国目前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是比较低的,几乎没有什么投资渠道,资金严重闲置,存在严重的缺陷。从使用上来看,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主要是个人提取、房屋贷款、保障性房屋建设贷款、购买国债券、专户存款五个类别。根据上文提到的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73224.38亿元,占缴存总额的58.65%,这是一个比较低的比例,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受益范围还是太小,资金大部分都在闲置。从投资渠道上来看,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包含个人住房贷款利息、保障型住房建设贷款利息、国债利息、专户存款利息。这些渠道得到的收益很低,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损害缴存人的利益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从公平性来看,住房公积金的流入方向多为高收入的家庭。因为高收入的家庭买房几率更高,使用基金的几率更大,同时贷款额度相较于低收入家庭也更高,能够得到相对更多的好处。从这个角度看住房公基金制度的公平性还是在某种程度上有失公允。

三、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问题

从管理层的角度来看,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的运营,银行来提供专门的账户存储资金,财政部门来进行监督。但是管理委员会和管理中心在实际的运营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定位不清晰和履行职责程度不到位。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和普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实质上是地方的分管市长主持下的一个民主议事组织,没有单独的法律代表人,也不是常设的机构,这样就会造成职能的虚假,没有相关的负责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是直接归地方政府管理的,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机构。管理组织并没有相应的资金收入,也缺少专业性的人才,在日常运作上行为也不够规范,无法承担过多的责任和功能,是一种资源的浪费。这种功能上的不对称导致其效率的低下,严重制约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在监督层面上看,住房基金的监管由财政、住建、央行和审计等机构组成,这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门多,但权利却都一样,就会造成监督上的重复、分散,而有的地方还会被疏漏,难以形成有效的、高效的监督。以城市为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同城市的管理也存在着巨大差异,难以统一管理,住房基金个人账户资金不能异地调用,从而导致功能的缺失。资金无法实现优化配置,导致某些地方机构抗风险能力低下。

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路径

住房公积金是中国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融资主体和政策性住房金融核心的准公共产品定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目标和住房保障的发展需要,应该建立一个明确的改革方向,这样将有益于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研究,改善其制度的薄弱环节,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成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核心,更好地为我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金融服务。

五、结束语

通过制度的转变,把市、省级和中央层面的运行制度转换为省级和中央层面的政策性银行来运作,这样才能够统筹全国范围,实现全覆盖,同时也保证资金的流动,可以按需分配。也可以适当的发行一些金融产品,扩大资金的来源,进一步实现功效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陈杰.中国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困境与改革出路分析[J].公共行政评论,2018(12)

[2] 刘洪玉.推进与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