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境外国有资产存在着监管立法滞后、审计监督薄弱、监督管理手段不力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应加强境外国有资产投资审计、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审计、境外国有资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境外国有资产投资全过程跟踪审计、境外国有资产网上审计等,以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
2010-01-11 00:00:00 来源:《财会月刊(下)》2010年1期 作者:李海燕;李新净;任双梅
我国的境外国有资产存在着监管立法滞后、审计监督薄弱、监督管理手段不力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应加强境外国有资产投资审计、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审计、境外国有资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境外国有资产投资全过程跟踪审计、境外国有资产网上审计等,以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