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诚信意识缺失。某些单位为了达到截留财政资金、偷逃国家税款、骗取银行贷款等不法目的,想方设法在会计处理上做文章:不建账或账外设账,已建账的单位会计信息失真,代理记账机构与被代理单位串通造假等。
2009-06-16 00:00:00 来源:《财会月刊(下)》2009年6期 作者:陈绍新;李克林;肖光胜
1.会计诚信意识缺失。某些单位为了达到截留财政资金、偷逃国家税款、骗取银行贷款等不法目的,想方设法在会计处理上做文章:不建账或账外设账,已建账的单位会计信息失真,代理记账机构与被代理单位串通造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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