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9 00:00:00 来源:《财会月刊(下)》2008年9期 作者:王茂盛
根据我国现行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于购买所需的商品物资。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人对背书转让的票据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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