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跨期预提和摊销所使用的“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两个会计科目,这就意味着有关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本文引用实例,就跨期收入、费用确认及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作些探讨。
2008-09-19 00:00:00 来源:《财会月刊(下)》2008年9期 作者:李秀云;宋佩瑾
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跨期预提和摊销所使用的“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两个会计科目,这就意味着有关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本文引用实例,就跨期收入、费用确认及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作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