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7 00:00:00 来源:《财会月刊(下)》2007年7期 作者:费伯丽;焦国珍
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中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恰当地体现了现代审计功能的拓展和正当怀疑假设,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
上一篇中美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监控机制之比较
下一篇我国现行股票期权税收政策分析
主管:教育部
级别:6
级别:3
主管:农业部
主管:北京电信公司
级别: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