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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深化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

2020-05-26 00:00:00 来源:《新晋商》2020年04期 作者:王红芳

论如何深化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

王红芳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太原 030000

Discussion on how to Deepen and Perfect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WANG Hong-fang

(Shanxi Yunshidai Technology Co. Ltd., Taiyuan 030000, China)

摘要纪检监察体制深化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政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论文坚持问题导向,从如何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层层压实责任出发,实践探索完善纪检监察体制,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

【Abstract】Deepening reform of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reform,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for strict party governance, and an important measure of political reform. The paper insists on the problem orientation, from how to focus on the main business, deepen the "three turns", layer upon layer compaction responsibility, practice and explore to improve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 to prevent "the beach water does not end".

关键词纪检监察体制;国有企业;改革

【Keywords】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 state-owned enterprise; reform

【中图分类号】D22 【文献标志码】A

1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历程

1.1 前期,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通过一系列制度、组织的创新,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项,探索监督方式,将改革成果制度化,强化了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定向监督和贴身监督,落实了党委主体责任、厘清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了高压治理模式。

1.2 试点期间,纪检监察体制的再深化

监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出发。山西省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试点,作为改革试验田,准确领会了改革的精髓要义,全面把握了改革的目标,并按照改革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如期实现。通过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通过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磨合,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实现了监察与执法、司法机关有机衔接、相互制衡,聚焦监督、调查、处置主责。通过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1.3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亟待解决

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后,为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规定监委机构需履行监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作为第三类监察对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均属于监察范围,并且后期队伍会逐渐壮大,需尽快进行监察体制改革,以履行好监委职责。

2 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层层压实责任

2.1 转职能,聚焦主业,整合力量,充分履职

转职能,要求纪检监察队伍在坚守纪委职责定位的同时,向监察职能深化拓展,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贯通好、执行好,充分将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履行好,是一次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

深化改革后,解决了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问题上职能交叉重叠问题。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整合了分散的反腐败工作力量,使其步调一致,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党员判刑未作党纪处理、带着党籍蹲监狱等怪事现象,强化了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社会效果[1]

2.2 转方式,探索监察工作衔接过渡机制,主动履职

转方式,要求纪检监察队伍积极探索监察工作方式,变被动监督为主动作为。借鉴省监察体制改革经验,探索国有企业监察工作方式,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企业监察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要把握好边界,该执纪的时候执纪,该执法的时候执法,不能相互混淆和代替。

2.3 转作风,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正确履职

转作风,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还要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克服思想上的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的不深不实等突出问题,做到正己正人,强化担当,勇于作为。坚定“四个自信”,夯实对党忠诚根基;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加强作风建设。

3 逐步完善监察体制,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

3.1 紧跟企业发展步伐,逐步完善监察体制

3.1.1 初创阶段,狠抓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发展初期,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基础管理工作都不健全完善,需尽快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使公司各项开展工作有章可循。

纪检监察体制建设初期,应对标上级监察委员会工作要求、同级党委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压紧夯实“两个责任”,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司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建立健全全公司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电子档案,在积极推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培训的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培训,确保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知道干什么、如何干、怎样才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体制建设[2]

3.1.2 发展阶段,重推监督检查,转化治理效能

发展阶段,公司经营业务趋于丰富、完善,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设。通过加大党组织在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中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监督检查,关注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职工权益落实中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漠视、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等情况。干部履职待遇方面,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

3.1.3 成熟阶段,坚持常抓不懈,巩固预防

成熟阶段,公司各项经营业务趋于成熟,需巩固体制机制的建设。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分析问题原因,补齐制度短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3.2 借力“大数据”技术,实现监督全覆盖,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

大数据技术能够在海量数据中发现高概率现象,可以通过大数据手段收集、对比、分析与监督执纪执法相关的人、事和物,发现数据异常,挖掘问题线索,使执纪执法工作更加精准,从而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死角”“盲点”问题。利用大数据技术特点和优势,促进公众有序参与监察工作。

参考文献

【1】薄春亮.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如何进一步深化“三转”全面提高履职能力[N]. 科学导报,2015-12-15(B02).

【2】宫维俊.企业纪检监察深化“三转”初探[J].科技视界,2015(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