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原因在于体制外的资金筹集方式、供给责任的缺失、政府职能的缺位、缺乏第三方参与的有效机制。应当明确各类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改变投入格局,创新筹资模式,变革供给体制,提高供给效率。
2007-07-14 00:00:00 来源:《特区经济》2007年02期 作者:闰丙金
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原因在于体制外的资金筹集方式、供给责任的缺失、政府职能的缺位、缺乏第三方参与的有效机制。应当明确各类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改变投入格局,创新筹资模式,变革供给体制,提高供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