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期刊网官方网站

浅论装表接电与反窃电技术

2019-01-11 00:00:00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2019年1期 作者:孙笠文

浅论装表接电与反窃电技术

孙笠文

孙笠文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212001

摘要:电能作为重要的能源之一,已广泛应用到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窃电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危害巨大,不但扰乱正常的电力市场经济秩序,且形成巨大的经济黑洞,给国家和电力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窃电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因窃电造成变压器、线路烧坏导致的大小停电事故时有发生,甚至引发民事纠纷、治安、火灾、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

关键词:窃电方法 反窃电工作

一、窃电现象及其危害

1. 窃电现象的发展

电能作为重要的能源之一,已广泛应用到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以及用电量的大增,窃电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窃电现象及其危害在近年来,窃电的主体由个人发展到单位;窃电的范围从农村发展到城镇,从生活照明发展到生产经营领域;窃电的形式从单兵作战发展到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案、单位作案;窃电的方式由较原始的窃电方式发展到现代化高科技术含量的智能型窃电,从比较原始的私拉乱接、无表用电、绕表用电、更换互感器铭牌、私自开启电表计量封铅等手段发展到目前的智能化窃电:安装所谓的“节电器”或节能互感器、小型遥控器等遥控装置控制电表的走停。

2. 窃电现象及其危害

窃电是典型的偷窃他人财产的行为,窃电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危害巨大。不但扰乱正常的电力市场经济秩序,且形成巨大的经济黑洞,给国家和电力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窃电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因窃电造成变压器、线路烧坏导致的大小停电事故时有发生,甚至引发民事纠纷、治安、火灾、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

二、窃电原因分析

窃电是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的,有其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历史背景,但最基本的是以下三点:一是窃电者法制观念淡薄。由于《刑法》中没有明确对窃电罪行的判罚,因此,在相当一部分人观念中认为 “窃电不为偷”,甚至认为窃电也不会构成犯罪。其实在《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中早己有以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名义责令停止窃电违法行为,追补电费,处以违约使用电费的规定条款。

二是经济利益的驱动。据了解,迎峰度夏时期是每年的用电高峰期,也是“电老鼠”偷食的多发季节。由于窃电有利可图,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

从研究窃电主体的构成可以看出,业主和企业电工窃电案件较多,娱乐场所、餐饮、洗浴中心、租赁市场、房地产商、私营企业加工厂等都是窃电的“大头”。这些经营者为牟取更大的利润,置国家利益和法律于不顾,把窃电作为开源节流、降本增收、发家致富的途径。三是电力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一些电力企业未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及用电检查制度,部分职工责任心不强,每月抄表不到位,定期巡视检查不到位,给窃电者以可乘之机,

三、正常情况下的计量原理及常见的窃电方式分析

1. 正常情况下的计量原理

单相有功功率计算公式为:P=UIφCOS

式中:Uφ、Iφ——相电压、相电流;COSφ——功率因数。三相三线二元件有功功率计算公式为:P=UabIaCOS(30+φa)+UcbIcCOS(30-φc)

可见要使计量装置正确计量,三个环节不能忽视:电压、电流与电能表,由此引出了常见的几种窃电方式。

这种作案方法通常是在电度表内部或外部用导线将电流线圈短接,较隐蔽的做法是用准备好的两头带针的导线分别插入电流线圈的入出两端,使流人电度表的电流减小。这种方法可以使电度表转速变慢而达到窃电的目的。很多人认为这种方法可以使电度表停转,实际上不能,因为电度表的电流线圈电阻很小,外部用导线短路后,短路导线只能分去流人电流线圈的部分电流,电度表照样会转,只是少计了短路导线分去的很少部分负荷。故对这样的窃电方法,仅靠观察电度表会不会转求判 断定无窃电是不行的。将电压互感器的保险断开或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装一个开关,随时断开电压进行窃电。

2、改变电表的方式

对于单相电度表.断开电度表的电压连接片是很容易的事.会造成电表不转,但很容易被发现。如果即将电压线芯线揉断,或外层塑料未剥直接压接;采用电容分压,减小电压线圈电压,或用一个电阻串到电压线圈上,负荷端直接连出,有人将所串电阻用绝缘胶布或绝缘套管套住,可做到很隐蔽,其原理都是使通入电压线圈的电压减小,达到少计量的目的。

四、反窃电工作的开展

1.窃电现状

现在窃电者即使被抓住,处理也困难重重。由于社会关系很复杂,窃电者往往通过各种关系找领导打招呼,托关系,要求从轻处理或不处理,有的领导甚至还主动为窃电者说清,也有窃电者以金钱相诱惑。窃电者的威胁;部分窃电者态度恶劣、气焰嚣张,不仅百般阻扰,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甚至用黑势力来恐吓、威胁;不仅敢对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人员大打出手,还敢对抗公安执法人员。反窃电的法律手段不够有力;

当前电力部门只是协助行政执法,且基层单位无国家认可的省一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用电检查证。查处窃电时还存在取证上的难度,窃电时间和窃取电量不易确定,容易造成在向公、检、法机关提起诉讼时被驳回或重罪清判。

假冒伪劣互感器、“节电器”充斥市场;未经国家经贸、质监和电力企业认可的假冒伪劣互感器、“节电器”充斥市场,进入电网运行,为窃电者大开方便之门。

2.法律严惩

广泛深入地宣传《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反窃电等地方性法规,营造良好的反窃电舆论环境。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窃电的社会危害性,激励人民群众的反窃电热情,使窃电者处于人民群众的监视之中;另一方面利用新闻媒体对所查处的窃电案例进行报道,弘扬正气,使部分窃电者警醒,在社会上形成威慑力,使反窃电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员工行为准则,要求员工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电力营销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反窃电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在业扩、计量、抄收等各环节的反窃电措施。加强对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职工的管理教育和技术培训,可实行交叉轮岗,定期考核,奖惩逗硬,确保思想过硬、业务熟悉、纪律严明。

结束语

目前,经过社会、行政、司法部门和供电企业艰苦、大量的工作,防窃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窃电的社会性和复杂性,使反窃电成为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要彻底解决窃电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新的窃电方法还会出现,打击窃电任重道远,所以,供电企业应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技术改造,加大检查力度。同时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还可能会遇到更多、更新、更复杂的问题,只有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地去研究、探索,才能才能使电费准确及时回收,更好的维护电力企业的利益,使电力市场安全、可靠、正常的运行,进而对整个社会的健康、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刘华强.现代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大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电力科技出版社,2007:78-99

[2] 腾正人.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创新全书[M].吉林:吉林摄影出版社,2005.

[3] 宋育红.电力企业MIS系统的现状分析及发展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01.

[4] 王建明.电力生产数据安全及工作流管理平台的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06年